为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体系,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于2023年3月部署开展全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2024年4月中旬以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全省各县(区、市)和兰州新区成果进行了省级验收,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充分发挥技术优势,选派专家全程参与验收工作。评审验收中,专家组听取了有关工作和技术情况汇报,审阅了提交的成果,通过质询和讨论,最终确定各县区提交的成果基本符合《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园地分等定级规程》等技术规范要求,技术程序和方法合理,成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为实现土地资产的科学管理奠定了基础。
该项工作是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以《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园地分等定级规程》、《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技术方案(指引)》及其他技术规程和标准为依据,对甘肃省园地、林地、草地进行级别评定和基准地价评估。本次建立的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可以显化甘肃省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直接服务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资产清查核算、税费管理等工作,有助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并重转变。